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教学目的:通过阐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及其历史经验、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使学生掌握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了解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和经验;认识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社会
2.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3.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的关系。
4.基本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辅助多媒体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一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彻底胜利.这一革命的胜利,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新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中国建立,社会经济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在中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的因素,社会主义的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的因素存在着斗争,但是社会主义的因素起着决定作用,由于社会主义的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多方面的特点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
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领导下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同时存在.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带有社会主义的萌芽,这为革命的转变提供了内在的依据,还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共同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证券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新中国建国之处的人民民主专政属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性质。
2.实现总路线的主客观条件
①经过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民主改革和政治斗争,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得到巩固和加强,国家实现了空前统一和安定团结的局面,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的政治前提.
②新中国已经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并且表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建国前后,官僚资本被没收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转变成了国营经济.这种转变同时又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其他经济相比地表现出了明显的优越性.它在全国现代工业总产值总额中的比重迅速增长,成为全社会经济的主导力量.
③土地改革后开始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实际上也可以称作是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积累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经验.建国后,不少地方的农民组织了农业互助组,有的地方还组织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为进一步进行大规模改造农业提供了经验.
④抗美援朝已经取得伟大胜利,外部形势趋向缓和,有利的国际形势,就决定了它将不断增长并取得最后的胜利。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社会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2年,当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巩固,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从而为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条件的时候,毛泽东基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开始酝酿和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2 年 9 月,毛泽东提出用 10 年至 15 年时间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 1953 年 6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进行了正式讨论,毛泽东对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第一次做了比较完整的阐述。 1953 年 9 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2 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 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这条总路线。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写如总纲。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一化”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既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一方面要求发展社会主义要求成分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有决定意义的领导力量;另一方面,要求把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一化”和“三改”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辨证统一。因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
3、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
1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2 对个体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3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迫切需要。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苦、消灭剥削制度的愿望,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
4、党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现的可能性
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第二、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具有走互助组的要求。
第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第四、当时的国际形势也有利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 、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任何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学说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正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提出了对中国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土地改革后,不失时机地把小农经济引上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实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政策。从这个实际出发,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逐步过渡的形式,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依靠农民的大多数,制定并贯彻正确的农村阶级路线。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是成功的,五亿多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
第一,农业合作化的胜利,把汪洋大海般的小农个体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了土地工友,避免了两极分化。同时也解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同小农经济的矛盾,在新的基础上巩固了工农联盟和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农业核装置坐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就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三,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基本上保证了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也使农民生活有所改善,还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也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领导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在个体手工业中也开展了以手工业合作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
2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同生产力发展的矛盾愈来愈突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党和毛泽东,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创造性的提出了以和平手段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成功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严格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对官僚资本无偿剥夺,对民族资本进行赎买。
第二,采取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第三,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把原来的剥削者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成功地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历史性胜利,它的意义在于:
第一,它标志着我国基本上已经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资产阶级,这就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第二,这个胜利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理论和政策是正确的。我们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提出但都没有做到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学说,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创举,也是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20 世纪中叶,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原理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形成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他们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原则和主要经验,是构成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
第一,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并确定以重工业为重点进行工业化建设的思路。党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三大改造是两翼。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力求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是代表了当时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 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
“ 一五 ” 计划规定 1953 年至 1957 年工业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 156 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 694 个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初步的基础。 “ 一五 ” 计划期间,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达 766•4 亿元,折合黄金 7 亿两以上,如此巨大的投资,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到 1956 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提前完成。一五计划期间,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达 1 万个以上,其中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921 个,比原计划增加了 327 个。经过一五计划的大规模建设,我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已初步形成。
第二,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指导方针是 “ 积极发展,稳步前进 ” 。形式上则采取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到高级社的逐步过渡。 毛泽东强调:这种渐进的方式“可以使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逐步地提高自己的觉悟,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可以使他们较少地感觉到他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好像是突如其来的。这些步骤,可以基本上避免在一个时间内(例如一年到两年内)农作物的减产。” 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指导方针是 “ 积极领导,稳步前进 ” ,在组织形式上,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方法上,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在步骤上,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过渡:第一步是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第二步再由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社会主义企业,在转变中采取了由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在步骤上则是由大城市到中小城市、由主要行业到一般行业逐步推开。 实践证明,这种逐步过渡的方式是恰当的,有效的。这种逐步过渡的渐进方式,是和平改造能够实现的重要保证,不论是在农业、手工业还是资本主义工商业中,正是因为采取了这种渐进的改造方式,避免了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变动,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 ,以和平的方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三大改造都是以和平的方法完成的。运用和平的方法、合作化的途径改造小农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个体农业是小农经济,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必须要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但是,农民是劳动人民的一部份,因此,在改造的方式上,决不能采取暴力的方式,而必须采取和平的方式、自愿的方式。 在我国农业合 作化的过程中,党和国家较好的贯彻了 “ 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 ” 的原则。因而使得农业合作化运动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完成。 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但是剥夺的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和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我们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提出过 “ 和平赎买 ” 的设想。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以和平的、赎买的方法来完成,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不是无偿地、而是有偿地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 “ 和平赎买 ” 政策的成功实现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发展。邓小平指出: “ 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辉煌的胜利之一。 ”
第四.把对所有制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在把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同时,把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由小生产者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 在把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同时,把资本家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新民晚报》记者曾经就对 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采访过荣毅仁。记者问:“消灭剥削,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对于你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 荣毅仁答:“对于我,失去的是我个人的一些剥削所得,得到的却是一个人人富裕、繁荣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我,失去的是剥削阶级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互不信任,得到的是作为劳动人民的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信任,而这是金钱所买不到的。”可见, 在把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同时,把资本家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一政策是成功的。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对所有制的改造是成功的,对人的改造也是成功的。我们不仅在合作化过程中,把几亿中国农民和手工业者改造成为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我们还把过去作为剥削者的资本家也改造成为了拥护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毕竟社会主义是 20 世纪出现的新事物,还处于探索的过程中,不仅我们缺乏经验,而且国际上也很少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这项工作也难免会有缺点和偏差。主要是在 1955 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所有制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以致在长期间内遗留了一些问题。出现这种偏差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偏颇,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缺乏认识,认为只有纯粹的公有制,单一的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存在缺乏认识。二是党内普遍急于过渡的思想,急于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建成社会主义,一急就容易出问题。这些方面的教训,是需要认真加以总结的。实际上,解决这些遗留问题,正是当前社会主义改革所要实现的任务的一个方面。这些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有些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些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都将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三 节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
到 1956 年底,全国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达 1.1 亿多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6.3% ,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全国手工业者的 91.7% 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走得还更快一点, 1956 年 1 月,全国 50 多个大中城市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至 56 年底,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各地均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到1956年, 在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占32.2%, 合作社经济占54.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资本主义经济下降到0.1%,个体经济则下降到7.1%。总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92.9%,这表明,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从1953年到1957年底,工业建设项目有1万多个,其中595个大型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我国过去所没有的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重型和精密机器、发电设备、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等,从无到有建设起来,基础工业的实力得到很大加强。5年内,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8%,钢材自给率达到86%,机械设备自给率达到60%以上。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6年的51.3%。1953 年到 1956 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 19.6% ;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 4.8% ,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中国,尽管其间,我们经受过较多的曲折,但总体说来,其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速度,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旧中国所不可比拟的。这充分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从总体上说,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江泽民高度评价社会主义改造说: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的巨大飞跃,也极大地支持和推进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以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将继续发挥作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我们国家的性质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行使权力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是任何资本主义民主所无法比拟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或正在消亡。 三大改造胜利完成带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化,必然引起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在建国初期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过程中,帝国主义势力、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已被消灭。剩下的剥削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阶级,由于失去了赖以剥削他人的制度,也正处在消亡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已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已经由个体农民转变为合作化的农民。
在社会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同时,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的主要矛盾。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从1949年到1956年的7年间,我国基本上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我国的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基本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但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使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而且创造性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现代化的建立创造了制度条件。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现代化的建设创造了制度条件。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执行了毛泽东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
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中顺利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马克思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
本章小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2、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成功地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3、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一样,是20世纪中国又一次划时代的历史巨变,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基本的前提。